昆明盘龙法院执行救助新机制 让执行更有温度

“感谢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帮助,让我们一家度过了难关!”近日,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,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多年的赔偿纠纷。这起案件背后,是盘龙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,创新构建“法院+社会”多元救助体系的生动实践。据了解,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运行以来,盘龙法院已累计办结社会援助案件203件,发放救助金137万元,为破解“执行不能”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“盘龙方案”。
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发放社会援助款。
小案件大民生:一场执行困局的破题之道
2023年3月,盘龙法院通过社会援助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。74岁的被执行人肖某德因无力支付8.6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,导致申请执行人夏某杰一家生活陷入困境,双方矛盾不断激化。
面对这一困境,盘龙法院没有简单地以“终本”(终结本次执行)方式结案,而是采取了“双管齐下”的策略:一方面,法院积极协调村委会,与被执行人肖某德的亲属进行沟通,最终说服其子主动履行了5万元赔偿款;另一方面,法院启动社会援助程序,为申请人夏某杰争取到了1.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。最终,申请人夏某杰自愿放弃剩余款项,这起原本可能随时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。
这并非个例。数据显示,盘龙法院近年受理的执行案件中,有不少情况属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“执行不能”案件。传统司法救助受限于资金规模,难以覆盖所有困难当事人。如何突破这一困境?2022年6月,该院联合7家保险公司建立社会援助机制,将诉讼保全保险佣金转化为救助资金,开辟了“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救助”的新路径。
三方联动:让救助资金“有活水”
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,开拓充盈稳定可持续的救助资金来源,是执行救助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。盘龙法院执行局局长介绍,自2022年6月起,盘龙法院在云南率先开展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的探索与实践,与7家保险公司创新合作模式:法院提供诉讼保全保险办理场所,保险公司将节省的代理佣金定向捐赠至救助资金池,由公证机构监管使用。目前已累计吸纳社会资金200余万元,让执行案件社会援助资金有了源头活水。
同时,盘龙法院成立了由执行局、监察科等部门以及保险公司、公证处等社会援助资金出资方、管理方共同组成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社会援助中心,负责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工作,确保资金审批和使用的规范化和公正性。
数据统计,截至2024年,盘龙法院全年发放社会援助资金75.05万元、司法救助金18.2万元,帮助270名生活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。
从“一人之困”到“多方共济”,盘龙法院的创新实践证明:司法温度需要制度支撑,更需理念革新。在这条探索之路上,盘龙法院正以“小切口”推动“大变革”,为完善中国特色司法救助体系贡献着基层智慧。(赵芬)
来源: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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